11月农业气象情报
黑龙江省农区2022年农业气象灾害综述
2022年黑龙江省农业气象灾害特点为范围小、发生程度轻。主要灾害为暴雨洪涝、冰雹和大风,多集中在6-8月,主要分布在松嫩平原北部、西部和南部地区,由于救灾措施有效,农业气象灾害对全省粮食的最终产量影响较小。
一、灾害分析
1.阶段性低温
2022年主要出现五次低温过程,分别为4月26日-5月2日、5月6-8日、5月11-16日、5月24-27日、5月29日-6月6日。前期西部低温明显,影响旱田作物出苗及水稻移栽进程,后期东部低温明显,尤其5月29日-6月6日低温伴有多雨寡照,影响大田作物幼苗生长及水稻返青和分蘖。总体分析,阶段性低温未使作物受害,仅造成作物发育进程拖后。
2.强对流天气(暴雨洪涝、大风、冰雹、龙卷)
自5月31日开始,我省多个县(市)发生了暴雨洪涝、大风、冰雹等局地灾害性天气,据不完全统计遭遇冰雹的县(市)有:克山、呼兰、北林、绥棱、青冈等地,主要集中在6月和7月;暴雨洪涝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,发生的县(市)有:延寿、五常、嫩江、克山、双城、宝清、五大连池、海伦、阿城、孙吴、呼兰、安达、兰西、方正等地,出现时间集中在6-8月;大风主要发生在哈尔滨和绥化地区,6-9月均有发生(表1)。其中,松嫩平原中西部地区的暴雨洪涝相对较为严重,局地内涝造成作物根系发育不良,苗情差,加之日照偏少,低洼内涝地块作物产量受到影响,对平地及岗地的作物影响较小。
二、灾害总结
2022年黑龙江省阶段性低温主要发生在5-6月,仅造成作物发育进程延后。暴雨洪涝、大风和冰雹多集中于6-8月,其中暴雨洪涝影响较为严重。总体分析,2022年黑龙江省农业气象灾害特点为范围小、发生程度轻,给局部地区农作物和农业设施造成损失,由于全省救灾措施有效,农业气象灾害对粮食的最终产量影响较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