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气象局决定启动重大气象灾害(暴雨)Ⅳ级应急响应,省局办公室、应急与减灾处、科技与预报处、观测与网络处、省气象台、省气候中心、省气象服务中心、省气象数据中心、省气象科研所、省生态气象中心、省人影办、省气象灾害防御技术中心、黑河、伊春、齐齐哈尔、绥化、大庆市气象局进入Ⅳ级响应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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