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汛以来,我省部分地区降雨偏多,防汛形势严峻。为有力有序有效应对极端天气下突发环境事件,省生态环境厅日前下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生态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》,迅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。
《通知》指出,
要提高站位,高度重视汛期生态环境风险防控,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要严格按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,落实责任,全力防控各类环境风险,及时、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。
要严格部署,迅速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。
针对区域气象水文特点和环境风险防控重点,及时完善汛期专项应急预案措施,做好人员设备调配和应急物资储备工作。同时针对本辖区环境风险特点,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力度,特别是涉重金属、石油化工以及化学品仓储、油气运输管线、危险废物堆存、尾矿库等企业,做到环境安全隐患早发现、早报告和早处置。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,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,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。排查重点河流、重要湖库、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,建立完善流域防控措施,提高区域风险防控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