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是
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打印 中国天气首页 生活 旅游 繁體中文
天气预报 北京 上海 广州 福州 重庆 西安 南宁 深圳
热门 A-G H-L M-T W-Z 省级站 国际
输入城市名、全拼、简拼、电话区号、邮编查询
中国天气网>黑龙江 > 黑龙江首页

森林防火期

【字体:   2017-03-13 13:34:02   来源: 中国天气网黑龙江站

森林防火是指森林、林木和林地火灾的预防和扑救,森林防火期就是从每年3月15日到6月15日为春季森林防火期,9月15日到11月15为秋季森林防火期。森林防火期内,在林区禁止野外用火。

防火期期间,各防火办、瞭望台、检查站、护林员要24小时在岗值守,各森林消防队伍要24小时值班备勤,各类通讯工具要24小时开通。对在林区野外违法、违规用火者,非公职人员一律依法予以经济处罚或按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予以行政拘留;公职人员一律开除公职。凡发生森林火灾的,不仅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的法律责任,而且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,对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的,坚决“一票否决”。

编辑: 关宁欣
转载请注明“来源:中国天气网”。
收藏此页】 【打印

相关新闻

    关于我们- 联系我们- 帮助- 人员招聘- 客服中心- 版权声明- 网站律师- 网站地图- 商务合作- 广告服务- 手机版

    客服邮箱:service@weather.com.cn 广告服务:010-58991910
    Copyright©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(2008-2024)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
    制作维护: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、黑龙江省气象局
    郑重声明:中国天气网版权所有,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

    京ICP证010385-2号 京公网安备1104140013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B2-20050053